T/T結算要注意些什么
在一般貿(mào)易框架下,出口商接受一年有效期的備用信用證,客戶以T/T方式貨到付款,需要注意哪些問題?
答:在當前的國際貿(mào)易中,許多進口商從自身利益考慮,往往要求在合同中規(guī)定貨到后××天以T/T(電匯)方式付款。
但這種做法對于出口商則要求承擔收不到貨款的風險。為了減少風險,出口商要求進口商提供備用信用證,即由開證銀行擔保進口商履行其付款義務。這種做法如安排得當對雙方均有利。
為達到其目的,作為出口商應注意以下問題:
1.認真審核備用信用證的有關條款,特別是關于受益人索償條件的規(guī)定,如認為不能接受應及時向對方提出修改。
2.一定要保證自己認真完全履行合同中規(guī)定的各項義務,如按質、按量、按時提交貨物和單據(jù),以免給對方造成拒付的口實。
3.一旦發(fā)現(xiàn)進口方拒付貨款或失去付款能力應按備用信用證的規(guī)定及時制備所需的文件和單據(jù),并辦理索賠手續(xù)。
4.按照國際慣例,如果沒有相反規(guī)定,備用信用證也可以由開證行以外的銀行承作議付。作為受益人應注意備用信用證上關于議付的規(guī)定,以利于資金融通。
以上是書上寫的,個人以為: 關于T/T方式付款,我認為采用兩步走比較安全。50%左右的預付T/T,50%左右的貨到買單。相信真正有誠意的客戶會理解您所提出風險共享的付款方式。老客戶可以少付定金,新客戶則要求30%-50%的預付T/T。若客戶堅持全款在貨到后才付,則考慮L/C。否則,就我個人觀點,此客戶的資金情況不妙。我們不能因為他是客戶就一味遷就,若出口方的產(chǎn)品質量好,價格有競爭力,相信客戶會體諒的。 若堅持只為自己著想的客戶,失去了也不必太可惜,或許塞翁失馬,蔫知禍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