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\杭州凱華盧工 和國外客人采取FOB的貿易方式,有時候會出現(xiàn)提單明明還在自己手上,貨物卻被提走的情況,到底是為什么? 搜索更多相關主題的帖子: www.khrzz.com
其實FOB代表著買家指定承運人(通常是國外貨代及其在中國的代理),并由買家直接控制,無單放貨通常就發(fā)生在此種情形下。
此種貿易方式一般情況下會產生兩套提單:船東單和貨代單。貨代以自己或代理人為shipper向船公司訂艙,取得船東單。國內出口商得到的是貨代簽發(fā)的貨代單,發(fā)貨人、收貨人通常顯示的是賣家和買家。
貨代從船公司取得船東單后,可以直接將此單據(jù)寄給或者電放給國外的代理人。另外,國外貨代向收貨人交付貨物時,如果不要求收貨人交回正本提單,那么發(fā)貨人手上的提單從某種意義上講,就可以被認定為廢紙了。
杭州凱華認為:當前,敢于無單放貨的企業(yè)通常都是皮包公司或者遠在海外,一單出了問題,想讓其承擔責任,實屬不易。而我們應該做的只有找承運人終究相關責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