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外貿(mào)人(其中大部分是外貿(mào)新人),剛接觸外貿(mào),對提單丟失這種狀況不知道怎么處理,那么我們到底該如何處理提單丟失呢,提單丟失分幾種情況呢,在下談談我的想法吧。
提單在寄送過程中丟失可能有數(shù)種情況:
1、在出口商控制下丟失;
2、出口商將單據(jù)送交開證行后,在開證行丟失;
3、開證行交單據(jù)交由快遞公司后丟失;
4、快遞公司送達議付行后丟失;
5、議付行送交收貨人后丟失。
在第1和第5兩種情況下,應分別由出口商和進口商自負其責;在第2和第4兩種情況下,則應由開證行或議付行負責;問題是丟失往往發(fā)生于第3種情況,依現(xiàn)行有效的郵政法規(guī),郵政部門僅承擔十分有限的責任。
很多人說那么遇到這么多種情況,該怎么解決呢?我覺得解決方式大致有五點:
1、及時通知有關船公司及其代理。在此種情況下,船公司及其代理負有謹慎處理的義務,不能再僅憑提單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單即放行貨物,而應要求提貨人提供充分的證據(jù),證明其取得提單是善意的。例如,背書是否連續(xù)?符合要求?是否支付了合理對價?承運人也可以通過法定程序將提單項下貨物提存,解除對貨物的責任。
2、及時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。一則可以確保提單項下權益不受侵犯;二則可以解決保證金長期滯壓的問題。因為一旦法院決定受理公示催告,在該期間轉讓票據(jù)權利的行為均屬無效。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費用較低,律師費也較低。國外應當也有此種程序,催告期滿(一般為60天)即可申請法院作出除權判決。
3、一般而言,單據(jù)丟失不應影響壓港,因為收貨人有義務收貨并不能據(jù)此拒絕卸貨;承運人同樣不能以收貨人無正本提單為由拒絕卸貨,盡管其有權拒絕放行貨物。
4、郵政快遞公司應負何種責任,目前的法規(guī)賦予其幾近免責的待遇;是否可以通過投保郵政快遞風險保險來轉嫁損失,目前保險公司似乎倘未開展此項保險。
5、銀行出具保函只要保函措辭具體全面,一般不會有風險。涉及大額保函,最好請法律顧問把關,因為實踐中確實有不少銀行保函無效的先例。